申請企業落實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》切結書

本公司已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27條暨《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》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,並確實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範。以上聲明切結事項,均係屬實。
此致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
[同意]本公司明確瞭解上述說明內容,並且同意遵守本切結書之所有規定。